特许经营法律关系 特许经营法? 特许经营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一、特许经营法?特许经营的一般概念是指一个口头或书面的合同或协议,其中明示或默示地规定,一个人准许另一个人使用其商标、商号名称、服务标记、标示(Logotype)或类似特征的一项技术转让,双方当事人在批发、零售等环节上对经营的产品或服务项目存在共同的利益,受许人被直接或间接地要求向特许人支付一定金额的特许经营费用(Franchise Fee)。实际上,特许经营就是一种批发,零售产品或服务项目的技巧。特许人以获取一定价格为条件,以协议的形式准许受许人在一定时刻内、一定地理区域内有用特许人的商标、商号名称、推销技巧来销售特许人或与其有联系的商人的产品或服务项目并获取经济利益的权利。这种以获取特许权的若干受许人的企业所组成的,以特许人为首的整个批发、零售组织或连锁就被称为特许经营体系(Franchise System)。二、特许经营条例?第一条为规范商业特许经营活动,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壮、有序进步,维护市场秩序,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下面内容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下面内容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下面内容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第四条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恳信用的规则。第五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全国范围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第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商务主管部门举报。商务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特许经营活动第七条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刻超过1年。第八条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企业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二)特许经营合同样本;(三)特许经营操作手册;(四)市场规划书;(五)表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书面承诺及相关证明材料;(六)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经批准方可经营的,特许人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第九条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特许人提交的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文件、资料之日起10日内予以备案,并通知特许人。特许人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完备的,商务主管部门可以要求其在7日内补充提交文件、资料。第十条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的特许人名单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并及时更新。第十一条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特许人、被特许人的基本情况;(二)特许经营的内容、期限;(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及其支付方式;(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以及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提供方式;(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和保证措施;(六)产品或者服务的促销与广告宣传;(七)特许经营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赔偿责任的承担;(八)特许经营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九)违约责任;(十)争议的解决方式;(十一)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二条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第十三条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然而,被特许人同意的除外。特许人和被特许人续签特许经营合同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十四条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特许经营操作手册,并按照约定的内容和方式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业务培训等服务。第十五条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民族有关规定的要求。第十六条特许人要求被特许人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前支付费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说明该部分费用的用途以及退还的条件、方式。第十七条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收取的推广、宣传费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推广、宣传费用的使用情况应当及时向被特许人披露。特许人在推广、宣传活动中,不得有欺骗、误导的行为,其发布的广告中不得含有宣传被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收益的内容。第十八条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得向他人转让特许经营权。被特许人不得向他人泄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许人的商业秘密。第十九条特许人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将其上一年度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信息披露第二十条特许人应当依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并实行完备的信息披露制度。第二十一条特许人应当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提供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信息,并提供特许经营合同文本。第二十二条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下面内容信息:(一)特许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额、经营范围以及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二)特许人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和经营模式的基本情况;(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和支付方式(包括是否收取保证金以及保证金的返还条件和返还方式);(四)向被特许人提供产品、服务、设备的价格和条件;(五)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提供方式和实施规划;(六)对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进行指导、监督的具体办法;(七)特许经营网点投资预算;(八)在中国境内现有的被特许人的数量、分布地域以及经营状况评估;(九)最近2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简介和审计报告简介;(十)最近5年内与特许经营相关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十一)特许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十二)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第二十三条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应当诚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特许人。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被特许人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条特许人不具备本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下面内容的罚款,并予以公告。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下面内容的罚款。第二十五条特许人未依照本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备案,处1万元以上5万元下面内容的罚款;逾期仍不备案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下面内容的罚款,并予以公告。第二十六条特许人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下面内容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下面内容的罚款,并予以公告。第二十七条特许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下面内容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下面内容的罚款,并予以公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许人利用广告实施欺骗、误导行为的,依照广告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第二十八条特许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被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举报并经查实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下面内容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下面内容的罚款,并予以公告。第二十九条以特许经营名义骗取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以特许经营名义从事传销行为的,依照《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第三十条商务主管部门的职业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附则第三十一条特许经营活动中涉及商标许可、专利许可的,依照有关商标、专利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第三十二条有关协会组织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指导下,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制定特许经营活动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为特许经营活动当事人提供相关服务。第三十三条本条例施行前已经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逾期不备案的,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处罚。前款规定的特许人,不适用本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第三十四条本条例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三、特许经营法律实务特许经营法律实务:成功运营特许经营业务的关键要素特许经营是一种商业模式,在现代商业领域中越来越受到关注和追捧。特许经营法律实务是特许经营成功运营的关键要素其中一个。特许经营法律实务涵盖了许多方面,从合同法律义务到聪明产权保护,从知情权到终止合同等等。了解和掌握特许经营法律实务对于特许经营商家来说至关重要。特许经营是一种合作模式,特许权人将其品牌、商标、技术和经营模式授权给特许人,使其可以在特定地区以特定的方式经营。特许经营法律实务涉及到特许经营合同的签订和执行。特许经营合同是特许经营双方之间的约定和规定,是特许经营关系的基础。特许经营合同的重要性特许经营合同起到明确特许经营权人和特许人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影响。双方应该明确规定特许经营的范围、地区、期限、费用、聪明产权保护等内容。特许人应遵守特许经营合同的规定,保护特许权人的品牌声誉和聪明产权。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合法、有效,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许经营合同的签订是特许经营关系形成的重要环节。在签订特许经营合同之前,特许人应对特许经营权人进行尽职调查,了解特许权人的信誉、实力和声誉。特许人也应该仔细阅读特许经营合同,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和保护措施。特许经营合同中的关键条款特许经营合同包含很多关键条款,这些条款对于特许经营商家来说至关重要。1. 经营范围和地区经营范围和地区是特许经营合同中的核心条款其中一个。特许人应明确规定特许经营范围和地区的限制,特许人有权在特定地区以特定方式经营。特许人应确保特许经营范围和地区的合理性和可行性。2. 特许费和费用特许费是特许人向特许人收取的费用,特许费用可以是一次性支付或定期支付。特许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应在特许经营合同中明确约定。除了特许费,特许人还需要承担其他费用,如广告费用、培训费用等。3. 聪明产权保护聪明产权保护是特许经营合同中必不可少的条款。特许人应明确规定特许人对于特许人聪明产权的保护义务和责任。特许人应保护特许人的商标、专利、著作权等聪明产权,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4. 终止合同特许经营合同的终止是特许经营关系解除的重要环节。特许经营合同可以由于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或特许人违反合同规定等缘故而终止。特许经营合同的终止应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并完成相关的结算和清理职业。特许经营法律实务的重要性特许经营法律实务是特许经营成功运营的关键要素其中一个。了解和掌握特许经营法律实务对于特许经营商家来说至关重要。特许经营涉及到法律、商业和聪明产权等领域的聪明,对特许经营商家而言,了解特许经营法律实务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运营特许经营业务,避免法律风险和纠纷。特许经营法律实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法、商标法、聪明产权法等。特许经营法律实务可以帮助特许经营商家了解特许经营合同的签订和执行,避免合同纠纷和违约行为。特许经营法律实务还可以帮助特许经营商家了解聪明产权的保护和维权,防止聪明产权被侵犯。了解特许经营法律实务还可以帮助特许经营商家了解其他法律法规对特许经营业务的规定,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欺诈行为惩治法等。特许经营法律实务的掌握可以帮助特许经营商家合规经营,避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小编归纳一下特许经营法律实务是特许经营成功运营的关键要素其中一个。特许经营商家应了解特许经营法律实务的基本聪明和要点,以避免法律风险和纠纷的发生。特许经营法律实务的掌握可以帮助特许经营商家合规经营,实现可持续进步。四、特许经营的特点?特许经营权拥有者以合同约定的形式,允许被特许经营者有偿使用其名称、商标、专有技术、产品及运作管理经验等从事经营活动的商业经营模式,这种商业模式就做特许经营。按我国法律规定,特许经营是一种销售商品和服务的技巧,而不一个行业。作为一种商业经营模式,在其经营经过和技巧中有下面内容四个共同特点: 1、个人(法人)对商标、服务标志、独特概念、专利、经营诀窍等拥有所有权。2、权利所有者授权其他人使用上述权利。3、在授权合同中包含一些调整和控制条款,以指导受许人的经营活动。4、受许人需要支付权利使用费和其他费用。五、特许经营许可条例?《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是2007年1月31日经国务院第167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条例,于2007年2月公布,自2007年5月起施行。 该条例规范商业特许经营活动,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壮、有序进步,维护市场秩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应当遵守该条例。中文名称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公布日期2007年2月6日文件号国务院令 第485号实施日期2007年5月1日六、什么是特许经营?特许经营是指一个公司(特许人)授予另一个个人或公司(特许人)使用其商标、品牌、业务模式和经营技巧的权利,以换取特许费和/或销售额的一种商业模式。特许经营允许特许人使用已建立的品牌和业务模式,从而减少了创业风险和市场推广成本。特许人通常提供培训、支持和市场营销等服务,以确保特许人的成功。特许经营在许多行业中都存在,如餐饮、零售、酒店和教育等。七、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商务部特许经营备案商务部特许经营备案是政府主管市场特许连锁监管的职业部门。2011年11月7日商务部第56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商务部2007年第15号令)同时废止。商务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是商业特许经营的备案机关。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向特许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向商务部备案。商业特许经营行为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下面内容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下面内容被特许人)适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企业查询网站:民族工商管理局-民族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八、怎样办理特许经营?特许经营指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的费用。 1.直接特许:即特许者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特许经营申请者,获得特许经营权的被特许者按照特许经营合同设立特许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再行转让特许权。 2.区域特许:即由特许者将在指定区域内的独家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者,该被特许者可将特许经营权再授予其他申请者,也可由自己在该地区开设特许点,从事经营活动。 按我国法律规定,特许经营是一种销售商品和服务的技巧,而不一个行业。作为一种商业经营模式,在其经营经过和技巧中有下面内容四个共同特点: 1.个人(法人)对商标、服务标志、独特概念、专利、经营诀窍等拥有所有权。 2.权利所有者授权其他人使用上述权利。 3.在授权合同中包含一些调整和控制条款,以指导受许人的经营活动。 4.受许人需要支付权利使用费和其他费用。了解更多特许经营聪明,请关注中国特许经营第一同学会。九、山西特许展会:探索特许经营新机遇山西,这个富饶的内陆省份,近年来在特许经营领域掀起了新的热潮。作为中国北方重要的经济中心其中一个,山西正在成为特许经营企业的新宠儿。从餐饮到零售,从教育到健壮,各行各业的特许品牌纷纷进驻山西,开启了一段崭新的进步篇章。山西特许展会:把握行业脉搏为了更好地推动特许经营在山西的进步,当地政府和相关行业协会联手举办了每年一次的山西特许展会。这个展会已经成为山西乃至整个华北地区最具影响力的特许经营盛会。在这个展会上,各路特许品牌汇聚一堂,展示自己的进步历程、经营模式和未来规划。参展商不仅可以与潜在加盟商进行深入交流,还能了解行业动态,把握市场动向。同时,展会还设有专业论坛,邀请行业专家分享宝贵经验,为参会者提供专业指导。特许经营的新机遇随着山西经济的不断进步,当地消费者的消费需求也在不断升级。这为特许经营企业带来了新的机遇。一方面,消费者对品牌、服务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这为优质特许品牌提供了广阔的进步空间。另一方面,山西的城镇化进程也在加快,人口向城市集中,为特许经营企业的扩张提供了良好的市场基础。除了这些之后,山西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大力支持特许经营企业的进步。从税收优惠到融资支持,再到基础设施建设,无一不体现了政府对特许经营的重视程度。这无疑为特许品牌在山西的进步注入了强大动力。把握机遇 共创未来小编认为啊,山西特许展会为特许经营企业搭建了一个展示自我、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通过参与这个展会,企业不仅可以拓展在山西的业务版图,还能洞察行业动态,制定更加精准的进步策略。对于有志于在山西进步的特许经营企业来说,把握住这个机遇至关重要。只有紧跟市场需求,不断优化自身的经营模式,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实现可持续进步。感谢无论兄弟们阅读这篇文章。通过了解山西特许展会的进步现状和行业新机遇,相信无论兄弟们对特许经营在山西的进步前景有了更深入的认知,并能为无论兄弟们未来的事业进步提供有价格的启示。十、家政服务是不是家政服务是不是特许经营特许经营?不是。1、股东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公司名称预审表(想好5个公司的名称,工商局会在网上进行核查,如果没有被注册的或者重名的就可以注册了);3、到房东所在的社区或者物业公司盖章,证明你的住址是合法有效的;4、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5、能够证明你们公司的资质的个人证书,比如育婴师、家政保洁师、高空作业证等;6、上述证明拿到工商局,一个周左右就办好了。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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